清明「寒食」避免添加物傷身

公告內容

資料來源: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340期
上稿日期:2012/4/2
一年一度的清明節即將到來,清明節又稱寒食節,是家族成員掃墓及團聚的重要節日之一,依據傳統習俗,常用來應節的食品有潤餅、紅龜粿、草仔粿等,都是可於室溫食用的「寒」食。但是台灣3、4月的氣候非常濕熱,這些食品常在傳統市場、攤販等零售販賣,長時間擺放在室溫下容易腐壞酸敗,有些業者會擅自添加防腐劑來抑制腐敗,卻不知道已經違法了!
常見添加於食品的防腐劑,例如無味白色粉末狀的去水醋酸,添加後會讓產品更Q、更蓬鬆,增加食物的口感,並延長食品的保存時間;或是因其價格低廉且防腐效果佳,而常被使用的苯甲酸(俗稱安息香酸)等,依法是不可以使用於潤餅、紅龜粿、草仔粿等即食食品當中。
衛生主管機關將會不定期抽驗相關食品,食品業者也應遵守食品衛生管理法,確保作業環境衛生的清潔管理,減少食物受到微生物及黴菌汙染的機會,在評估後認為確有必要使用添加物時,依照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,選擇適當的添加物,依使用範圍及限量使用,防止過度使用添加物。
萬一不慎吃進了含有微量防腐劑的食品,多半可代謝排出體外。以苯甲酸為例,其進入人體後,在9~15小時內可從尿液排出,苯甲酸也很容易與水蒸氣一起蒸發,可不加蓋蒸熱使其揮發後再食用。

民眾最好選購具有商譽品牌、信用良好廠商的產品,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食品,才能確保自身的飲食安全,或是儘量選購冷藏保存的食品,並以「先進先出」為原則,確保食材的新鮮與品質。